近日,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涟源市蓝田办事处果便宜水果店(湖南省涟源市蓝田办事处人民东路长沙银行隔壁)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一具MFZ/ABC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 588—2012)第6.7.1.1条之要求,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大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6月30日前改正。
7月5日,该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依法对该单位上述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仍未改正。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下一步,该大队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消防产品制假售假行为,确保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