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涟源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在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涟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小兵作了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建功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宜秋作动员报告,市政协副主席谭秋姣宣读噪声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涟源城区广场、公园等场所开展的一些娱乐、集会、广场舞等活动,及沿街商家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声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严重干扰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由此引起的矛盾纠纷频发,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焦点问题。对此,涟源市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调度,市政府办制定了《涟源中心城区噪声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划定了整治范围,明确了整治的重点区域、地段以及责任部门和工作步骤。从9月10日开始,涟源市将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50天的噪声污染集中整治活动,整治标准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第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执行。
梁小兵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对症施策。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突出重点,严惩各类噪声污染行为。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标准,彻底整治,特别是公安、城管、环保、文广、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娱乐场所、建筑施工、住宅装潢、社会生活、商业经营等噪声污染整治,对相关违法行为从严处理,真正将噪声污染整治到位,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整治任务。要力求实效,切实强化组织保障、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改善整治手段、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使噪声污染整治成为常态化,为建设宜居宜业、文明幸福新涟源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