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各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2%,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分别增长5.4%、4.9%、5.5%和4.8%。
根据《报告》,2023年,区域经济金融运行主要呈现以下十方面特点:
一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平衡性不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步伐稳健。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三是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回升,外资外贸结构持续优化。
四是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
五是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六是货币信贷保持合理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力有效。
七是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聚焦重点,信贷结构持续优化。
八是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九是金融风险整体收敛,金融业运行稳健。
十是区域金融改革高质量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深化。
此外,《报告》还对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成效、推进科技金融服务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能力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成效显著
2023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借款人可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降低利率。政策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迅速落实政策,向借款人让利。《报告》显示,政策实施以来,超过23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平均降幅0.73个百分点,每年减少借款人利息支出约1700亿元,对减少提前还贷、拉动消费增长起到显著作用。
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的实施,直接降低了前期存量购房者的利息负担。《报告》显示,据统计,截至2023年末,全国合计超23万亿元存量住房贷款利率完成下调,调整后的加权平均利率为4.27%,平均降幅达到0.73个百分点,每年可为借款人减少利息支出约1700亿元。由于前期各地执行的房贷利率存在差异,此次调整后,各地利率降幅、减少利息支出金额有所不同,其中,河南、四川、湖北、江西、广西利率调降幅度较大,降幅均超过0.90个百分点。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利率调降后,每年减少借款人利息支出均超过100亿元,极大减轻了居民房贷利息负担。
与此同时,存量房贷利率调降后,与新发生房贷利差大幅缩小,有效缓解了2022年下半年以来的居民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现象。根据《报告》,政策实施前,全国房贷提前还款额有所增加,2023年8月,全国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额达到4324.5亿元。8月31日政策出台后,9—12月,房贷月均提前还款金额较政策出台前(2023年8月)下降10.5%。利率调降幅度较大的地区,提前还贷现象放缓更加明显,如湖北、河南、江西9—12月月均提前还款金额分别较8月下降42.1%、27.5%、22.2%。同时,在政策带动下,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出现边际改善,2023年9—12月全国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3万亿元,月均发放4826.6亿元,较政策出台前(2023年8月)增长23.6%。
此外,政策落地后的首个季度,居民消费支出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出现明显增长。《报告》显示,从居民消费支出看,2023年4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8679元,分别较1季度、2季度、3季度增加376元、1172元、174元,同比增长8.4%,增速较上年同期提升12.3个百分点,创近七年来新高;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看,2023年4季度,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2.9万亿元,同比增长8.3%,增速分别较3季度和上年同期提升4.1个和11.1个百分点。10—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月同比增速分别达到7.6%、10.1%、7.4%,均为近三年同期最高增速。由于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期限较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将影响整个合同期限的利息支出,预计对消费的拉动效应将持续发挥,并逐渐惠及整个经济运行。
《报告》指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决落实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要求,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挥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作用,继续有序拓宽房贷利率自主定价空间,支持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督促金融机构继续将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成效落实到位,理顺增量和存量房贷利率关系,有效减轻居民利息负担,释放公众投资和消费动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多方面拓展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并把科技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首。《报告》指出,推进科技金融服务还面临三方面困难和挑战。一是直接融资占比低,投早投小有待加强。二是银行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看不懂”“摸不准”,服务能力与企业需求不匹配。三是融资配套机制不健全,金融服务环境有待改善。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报告》指出,一是优化制度设计,拓宽股权投资渠道。多方面拓展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增加创投基金的中长期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创投基金的考评和容错免责机制,引导创投机构加大投早投小力度。
二是细化风险评审,建立健全差异化的评估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型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分层分类设立信用评价模型,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符合科技型企业需求特征的信贷产品,提高提供定制化融资服务的能力。
三是推动完善科技金融配套,营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科技型企业信用、科技创新能力的信息共享,提升银企对接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的无形资产评估、交易和处置机制,扩大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发挥融资担保和保险保障功能,建立可持续的风险补偿机制。
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仍有待提升
当前,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仍有待提升、直接融资渠道的作用仍有待发挥、信息不对称难题仍有待缓解。《报告》建议从以下方面协同发力,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作用,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货币信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因企施策,强化科技赋能,丰富金融产品种类、期限和应用场景,满足不同民营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二是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稳定存量,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
三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提升民营企业的知晓度和覆盖面。